根据具体定义和使用场景,挖掘机是否属于机动车存在不同判断,从法律定义看,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将机动车定义为以动力装置驱动、在道路上行驶的轮式车辆,若挖掘机具备合法道路行驶资格(如悬挂号牌、符合安全标准),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时属于机动车;但在工地等封闭场所作业时,则通常被视为工程机械而非机动车,履带式挖掘机因不符合"轮式车辆"要件,一般不被认定为机动车,挖掘机的属性需结合其设计用途、行驶场景及当地法规综合判定,不可一概而论。(148字)
法律定义(中国)
- 非典型机动车属性:
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19条,机动车需同时满足"动力装置驱动"和"道路运输功能"两大要件,挖掘机作为工程机械,其核心功能在于土方作业而非人员/货物运输,因此被排除在常规机动车范畴之外。 - 临时通行特殊规定:
当需要转场作业时,根据《工程机械管理办法》需向交管部门申请:
技术特征差异
- 设计本质区别:
对比项 机动车 挖掘机 最高时速 ≥60km/h 5-20km/h(自走式) 制动系统 双回路液压制动 机械式驻车制动 安全配置 强制配备ABS/安全气囊 仅作业防护架(ROPS/FOPS)
管理分类标准
特殊情形例外
:常规作业状态下不属于机动车,但涉及道路移动时需特别注意: ① 跨省转场需办理超限运输证 ② 夜间作业须申请临时占道许可 ③ 环保要求(国四排放标准以上) 建议具体操作前咨询属地交通运输局工程机械管理办公室。

修改说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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